市场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26 11:01:26
市场工作方案

市场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工作方案1

一、检查的组织方式

这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部署,我市物价局负责组织落实我市范围内的检查工作,我市重点检查的单位详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物价局会同旅游局对相关的旅游单位进行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检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所列的四项检查内容,具体为:

(一)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

(二)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市物价局将加强协调、组织好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提醒、告诫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指导旅游业规范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主动防范价格违法。提升旅游业的整治效果。

市场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上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实现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率100%;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率达90%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确率达到100%;质量通病治理率达到85%以上;标准化工地达标率80%以上;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塔吊远程监控系统普及率90%以上;安全生产零死亡。

二、工作措施

(一)市场管理

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决不允许开工建设;中标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企业未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经理及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的,视为转包或挂靠工程。

二是严格施工系列合同备案管理。施工系列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电视、电话、地基和基础、消防、电梯)。合同中要明确工程项目、范围、工期、工程款总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备案的施工系列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每个项目都要建立施工系列合同的履约档案,合同履约档案中要包含合同款拨付票据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是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勘察、设计、监理、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企业在建筑市场从事相关业务必须先办理备案手续:省外的上述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需先到省住建厅办理外进队伍入网备案和投标备案,并到我市建工处登记备案;省内市以外的企业需到市住建局办理外进队伍备案手续并到我市建工处登记备案;市内包括本市的企业直接到我市建工处登记备案。建设单位不允许与未备案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签定合同;施工单位不允许与未备案的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签定合同。否则合同不予备案,并按照《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合同双方相应的处理处罚。

四是严格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采取分片区和分层次监管的方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建设单位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由此而引发矛盾和纠纷、或因恶意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并及时作出相应处理;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越级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该企业及所属项目经理不得在市内承揽任何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质量

一是强化跨年工程复工检查验收。对跨年复工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越冬实物质量情况逐项检查,对重要部位的梁、柱混凝土强度进行回弹检测,排查存在的质量隐患。对准备使用的建筑材料检查出厂合格证和二次复试报告。

二是强化实物施工质量标准要求。重点控制管桩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以及泵送超流态混凝土的粉煤灰掺合料质量、配合比及水泥用量。严格要求混凝土楼板浇筑时必须铺设跳板,严谨施工人员踩踏钢筋。混凝土搅拌严谨使用自落式滚筒搅拌机。

三是强化对按图施工的监督管理。继续打击不按图纸施工,私自扩建阁楼加层、改动主体结构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和设计变更制度。严格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是否经省住建厅认证;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保温材料是否阻燃,是否经二次复检合格。

四是强化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要派专人定期深入商混站现场,抽查混凝土原材料、外加剂质量、配合比准确度等情况。加强对商混企业实验室人员设备管理。

五是强化施工内业资料监管工作。严格查处内业人员串岗、弄虚作假;技术资料跟不上施工进度;资料不全等问题,扭转当前内业资料较差的局面。

六是强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手段。督促建设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时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进户交付使用。我站将对未完入住、未验入住的项目责任方依法严肃处理。要对建设单位验收使用的工程,推行设置工程竣工标识牌制度,使竣工工程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工程施工中,对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开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查等单位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开曝光,并限制其继续从事工程开发、施工等相关活动。

(三)安全生产

一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继续完善“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认真签订以人身安全、机械设备、主体防护、临时用电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形成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生产班组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应急管理、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项责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带班查班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做到整改措施、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费、完成时限和安全预案“五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绝不允许生产。

二是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所有建筑工程塔吊都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全面推行远程监控和LBS定位系统。要及时排查治 ……此处隐藏16012个字……行为和税费改革后乱收费行为。

8、国税部门负责查处偷逃国家税款及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

9、商务部门会同其它部门以及中石油销售分公司按照工作进展情况查处其它涉及成品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中油销售分公司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配合服务工作。

三、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市上成立市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商务局要积极协调发改、公安、工商、物价、税务、质监、安监等部门召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会议。明确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调研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相关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查处;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查处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县区两级协同处理。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对市内重点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市上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县区商务局将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根据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召开整治工作通报会议,县区相关部门就整治期间检查整治情况及问题上报各对口市级局委。并将全市整治情况汇总上报省商务厅。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积极组织实施。市县区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这次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区商务局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各负其责,依法整治。

2、认真落实责任。及时将检查情况、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中石油分公司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成品油市场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影响市场稳定的因素,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做好配合服务。全力以赴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油分公司在强化内部检查、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年成品油市场保障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4、抓好舆论宣传。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体。适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引路,推动工作。

市场工作方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农工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农工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县区域内所有国有、集体、自办农工贸市场,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县商务局是全县农工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农工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经费纳入县财政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工商、税务、城管、质监、卫生、公安、消防、建设规划、发改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履行对农工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市场建设管理

第四条农工贸市场的建设纳入全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制定全县市场建设整体规划,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根据市场发展和全县市场建设整体规划要求确需新建市场的,应先向县商务局申请。根据城乡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县市场服务中心会同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新建市场的选址工作,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修建。

第六条市场建设过程中,县建设规划部门实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市场服务中心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完备。

第七条新建市场竣工后,县市场服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与开发商搞好新建市场移交工作,以利市场管理、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八条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的许可证、合格证;市场内固定门面、摊位的经营业主,应悬挂证照合法经营。

第九条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统一划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超越门面、摊位红线经营,更不准圈占市场内消防通道、人行过道。对堵塞消防通道的,依照《消防法》的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条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经营业主,县市场服务中心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县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全县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根据市场产权性质的不同,县市场服务中心分别实施以下管理:

(一)产权属于国有和以国有产权为主的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主办或领办,行使经营管理的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县城区集体产权的市场,可以由县市场服务中心代管,由产权持有者与县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代管协议,明确利益分配关系,县市场服务中心派驻管理人员进入市场行使经营管理职能。

(三)产权属于个体的市场及乡镇(区)集贸市场,县市场服务中心对其履行经营管理职能,特别是消防、治安、卫生、计生以及其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情况要实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市场服务中心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治安、卫生、计育、食品安全检查。在城区集贸市场中设立菜农自产自销区,方便群众,同时配合县城管部门强化周边城区市容管理,提高市场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对走街串巷沿途交易和以马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零散摊担、板车(三轮车)、临街违规屠桌,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及各乡镇(区)配合进行综合整治。

第四章市场税费管理

第十五条所有进入市场的经营业主和市场产权所有者,应依法纳税。

第十六条产权属于国有的农工贸市场临主要街道的店铺视为门面,市场内经营场所原则上视为摊位。产权属于县市场服务中心的门面或摊位的市场设施租赁服务费或交易手续费按县发改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向经营业主收取。集贸市场内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由县工商局自行收取。集贸市场内地方各税由县地税局委托县市场服务中心统一代收。

第十七条县市场服务中心每年应从自有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市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第五章市场环境管理

第十八条农工贸市场实行开放式经营、封闭式管理,严格入市场检查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对同一问题或事项坚持谁先受理,谁先检查的原则,并将受理情况主动抄送相关单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为农工贸市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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